粤价[2012]113号
颁布时间:2012-05-17 16:41:44.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物价局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为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减轻低收入家庭消费支出,现决定进一步明确我省困难群体有线(模拟)电视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6月1日起,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认定的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享受有线(模拟)电视收视费减半优惠;五保户免收有线(模拟)电视收视费。
二、各地应严格按本通知要求,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低收入用户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有线电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