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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2-05-30 17:38:52.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的规定,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监督,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2012年6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本市在册的非执业会员;2011年12月31日前入会,2012年1月至5月由外省市转入本市的非执业会员。

  二、年检内容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二)交纳会费情况;

  (三)是否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年检的,可以向本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暂缓年检。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4.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三、年检需提供的材料

  1.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

  2.《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

  3.完成继续教育证明(《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可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打印);

  4.交纳会费凭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服务部

  茶陵路200号1楼(近瞿溪路)

  联系电话:33637961 33637962

  邮编:200032

  交通:地铁4、9号线,公交41、72、89、205、733、781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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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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