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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建立商务促进资金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及专家备选库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2-05-30 17:20:03.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商务厅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商务促进资金管理,规范资金项目评审行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商务促进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省商务厅决定建立商务促进资金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及专家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介机构和专家的选择标准及条件:

  (一)中介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有10名以上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高级工程师(含高级规划师、高级建筑师)等执业资格从业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成立3年以上且有参加项目评审相关工作业绩;

  4、职业道德良好,在项目评审、业务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中没有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刑事处罚等不良执业记录。

  (二)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遵纪守法;

  2、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承认的注册执业资格(涉及领域包括:工程、机械电子、食品、信息技术、投资、财务、家政、展览、审计和环保等专业)、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所从事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省商务厅所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同时愿意自觉遵守省商务厅评审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

  4、单位推荐,年龄在60岁以下。

  二、凡有意从事商务促进资金项目评审且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均可填写《中介机构评审资格申请表》,并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推荐专家的机构和个人请详细填写《专家评审资格申请表》。申请材料请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送省商务厅规划财务处。

  联系人:郭骑 联系电话:0371—63576769

  附件:

  1、《中介机构评审资格申请表》

  2、《专家评审资格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下载:附件1-2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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