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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注册资产评估师兼职实践指导授课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

粤评协[2012]39号

颁布时间:2012-06-06 09:25:28.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行业人才培养专家库专家管理的要求,省评协将对全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兼职实践指导授课情况实行定期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凡是被我省高校聘为课外实践指导老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授课情况。

  二、报备材料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指定专人,认真统计本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实践指导授课情况,汇总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课外授课备案表》(详见附件),并提交电子版。

  三、报备时间

  备案工作实行定期报备制,每年分两次报备,具体时间安排是:每年的6月30日至7月10日,统计上报上半年的授课信息;每年的12月30日至1月10日,统计上报下半年的授课信息。

  联系人:杨银花

  联系电话:020-83176927

  E-mail:769613083@qq.com

  附件:注册资产评估师课外授课备案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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