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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教[2013]14号

颁布时间:2013-02-05 11:02:11.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宣传部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文化(广)局:

  现将《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12〕5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二O一三年二月五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n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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