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农〔2013〕79号
颁布时间:2013-07-09 11:03:18.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办,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现将《福建省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2013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将有关申请和申报材料于2013年8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和省农办,逾期不予受理。以后年度按管理办法规定时间上报。
2、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到zfc87846547@163.com.
联系人:金莲香(省财政厅),电话:0591-87097563;张坤宁(省农办),电话:0591-87846547.
附件:
1、福建省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福建省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申请表
3、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4、项目申报期内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
5、项目申报期内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业务专项审计表
6、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附件: 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