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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工业地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辽市政发[2013]28号

颁布时间:2013-08-09 13:46:16.000 发文单位:辽阳市人民政府

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地产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地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13〕1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良性互动发展,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产业、资源优势,紧紧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实现产城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工业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使之早日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全市要有10平方公里工业地产项目开工建设。其中:辽阳县2平方公里,灯塔市2平方公里,文圣区3平方公里,宏伟区2平方公里,太子河区1平方公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项目规划。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区位、资源和产业集群发展的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工业地产功能布局,从工业地产企业角度出发,高起点设计包装工业地产招商项目。

  (二)加大招商力度。结合省下发的《工业地产企业名录》,筛选出有工业地产投资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经验和经济实力的开发商,作为重点招商引资对象,积极组织工业地产招商工作。市外经贸局、市招商局要认真做好招商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特别要全力组织好下半年省政府代表团赴长三角、香港等地区的以工业地产为重点的招商活动,确保工业地产招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进入我市的重大工业地产项目,达到一定投资规模的,均可给予《辽阳市鼓励投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政策扶持,并予以优先安排土地指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要优先为其提供信贷支持和融资担保。

  (四)加强服务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为进入我市的工业地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所在县(市)区要指派1名副县级领导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落地和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考核。各县(市)区要把工业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市政府将把工业地产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年度绩效考评中,并根据省推进工业地产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业地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地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调度等工作,组长由市长王正谱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汪诚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外经贸局、市招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外经贸局局长王奎兼任。

  辽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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