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地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辽政发[2013]17号

颁布时间:2013-06-26 13:51:49.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工业地产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我省实现产业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促进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进工业地产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刻领会发展工业地产的重要意义,从优化经济结构,创造经济发展新增长点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辽宁良好区位和工业基础优势,以招商引资为手段,大力发展工业地产,有效缓解地方政府资金不足矛盾,集约利用土地,实现企业和产品的集聚,为我省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政府统筹规划、企业投资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的发展模式。

  2.坚持与我省产业布局相结合的原则。以提升产业层次、促进产业集聚、增强我省经济发展后劲为核心。

  3.坚持集约使用土地、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通过包片开发,提高单位土地利用率,做大做强工业地产。

  二、工作目标

  2013年,沈阳、大连各有15平方公里以上工业地产项目开工建设,其他城市有10平方公里以上的工业地产项目开工建设,各县(市)、区(具备条件的)、园区有1平方公里的工业地产项目开工建设。通过发展工业地产,促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和突破辽西北三大战略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创新机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工业地产工作,建立领导负责制,明确目标,明确各市、县(市、区)园区和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完成任务时限和工作质量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组建掌握工业地产发展规律的专业队伍,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业地产工作。

  (二)认真做好项目包装。

  要结合本地区区位、资源和产业集群发展的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工业地产功能布局,从工业地产企业角度出发,高起点设计包装工业地产招商项目。

  (三)全面开展招商引资。

  结合省外经贸厅和省经合办下发的工业地产企业名录,选择具备“三个能力”的工业地产投资企业,积极组织工业地产招商工作。省外经贸厅、省经合办要认真做好招商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特别是全力组织好下半年省政府代表团赴长三角、香港等地区的以工业地产为重点的招商活动,确保招商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力打造投资环境。

  各市政府要根据工业地产的特殊性,研究符合工业地产企业需要的优惠政策。组织国土、环保、金融等相关部门减少工作环节、降低企业成本,保障工业地产各项发展要素,破解工业地产落地难题。全力做好工业地产项目落地的跟踪服务工作,并搞好工业地产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积极扩大对外宣传。

  按照《辽宁省工业地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总结工作经验,筛选成功典型,利用各种媒体和其他有效宣传方式,宣传辽宁的工业地产工作,营造辽宁工业地产招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省工业地产督察推进组将根据《辽宁省推进工业地产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对各市工业地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果进行严格考核,定期通报。各市也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业地产招商引资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工业地产招商取得实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6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佳佳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