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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青银高速公路冀鲁界至石家庄段威县收费站更名的复函

冀政办函[2013]57号

颁布时间:2013-07-12 14:31:17.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冀交公〔2013〕345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青银高速公路冀鲁界至石家庄段威县收费站更名为赵村收费站。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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