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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撤销省道马峰公路峰峰收费站的复函

冀政办函[2013]56号

颁布时间:2013-07-12 14:33:56.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冀交公〔2013〕346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取消S315省道马峰公路项目收费,撤销峰峰收费站。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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