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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张家口至涿州高速公路保定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冀政办函[2013]49号

颁布时间:2013-06-27 14:41:58.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

  冀交公〔2013〕301号文件收悉。省政府同意张家口至涿州高速公路保定段建成后,设置白草畔、百里峡、野三坡、涞水北4处匝道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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