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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闽财会[2014]5号

颁布时间:2014-01-21 14:59:38.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修订后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实施。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请登录财政部会计司网站下载。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1月21日

  附件: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pdf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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