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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学员准备了相关的复习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是指期货公司作为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依据本办法规定从事的结算业务活动。
第三条
期货公司从事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
第四条
期货公司从事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从事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公司的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实行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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