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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从业人员在从事期货业务前,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应当加强业务知识更新,接受后续职业培训,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八条
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下属从业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支持,使其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为帮助参加2015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以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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