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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经纪商(IB)
1.IB是指机构或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
2.我国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就是券商IB。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3.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4.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应当与期货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5.券商与期货公司互为IB。
6.期货居间人:是指独立于期货公司和客户之外,接受期货公司委托进行居间介绍,独立承担基于居间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组织。主要职责是介绍客户。
期货居间人与期货公司的关系。居间人不是期货公司所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当事人。只能介绍客户,不能从事居间以外的经纪业务。
为帮助参加2016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以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基础知识》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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