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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基础知识》知识点:保证金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2/23 14:39:16 字体:

2016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备战进行中,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学员准备了相关的复习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所帮助,祝您在网校学习愉快!

  1. 内涵: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期货买方和卖方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通常为5%-15%)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2. 国际市场上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交易者的保证金要求与其面临的风险相对应;

  (2)交易所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节保证金水平;

  (3)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

  3. 我国期货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交易保证金比率随着交割临近而提高】;

  (2)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将逐步提高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

  (3)当某期货合约出现连续涨跌停板的情况时,交易保证金比率相应提高;

  (4)当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格变化,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或全部会员的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一种或多种措施,以控制风险;

  (5)当某期货

  合约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所可按规定的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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