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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转发《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3-08-13 10:37  娄底市财政局 【

关于转发《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娄财会〔2013〕17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中央和省在娄各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湘财会〔201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娄底市财政局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