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国际函[2015]16号
颁布时间:2015-01-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根据我部《关于在“十二五”期内继续实施中资方便旗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2011年第99号公告),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表)及有关资料,于2015年3月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EMS)报送我部(水运局)。
联系人:王常男,电话:010-65292656,传真:010-65292648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子邮箱:shipping@mot.gov.cn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