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5-12-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服务和应用环境,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2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署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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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 邮箱:guzm@ndrc.gov.cn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邮箱:dianwangchu@126.com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