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联节[2015]163号
颁布时间:2015-12-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根据《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工信部联节[2015]8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经试点地区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及专家审查,确定了84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其中制造领域8家、金融领域3家、能源领域1家、公共机构16家、电信领域27家、互联网领域29家。现予公布。
请各地区根据名单(见附件),结合《工作方案》要求,支持和指导试点单位开展创建工作。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