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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下城区税务局2019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颁布时间:2020-01-17 16:41: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下城区税务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新税务成立后的第一个整年。这一年,在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委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减税降费”主题,聚焦“组织收入”主业,把握“执法、服务和监管”主线,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推进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19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以法治为总纲领,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始终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宗旨,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强征管、细分析,提高税收税收质量。全年共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67亿元,办理出口退税20.4亿元,为下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是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建机制、广宣传、优服务、重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积极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企业及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下城区减税降费社会共治格局,最大程度凝聚全区合力。广泛开展宣传辅导,除组织30场专题培训会、上门走访辅导、办税服务厅设咨询专岗外,还积极开展“报、网、微、视、屏”一体化宣传,扩大宣传面。进一步简化退税流程,实现了“数据核实、账户确认、信息录入、税单开具、异常处理”多环节集中快速处理。创新绘制减税降费“监督星图”,设立58个监督项、开展监督检查10轮次,即知即改、补齐短板。

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培训辅导会等方式,积极问需、问难、问计,全年共走访14074户次企业,搜集意见建议21条,能立即整改的均已落实整改,区局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已向上级部门反映。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和征纳沟通平台,全年网上办税率达85%。积极简化办税流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和注销时间;全面实行出口退税电子退库,无疑点企业退税时限缩短至2天。在2019年度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下城区作为杭州市两个抽样区域之一,为浙江省和杭州市分获所属序列第一名作出积极贡献,获得省税务局通报表扬。

四是巩固提升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入驻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与区工商、公安、税务、人社四部门设立“常态化企业开办专窗”,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制。破解“注销难”,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推行简易注销流程,减少纳税人“多头跑”。

(二)以法治为着眼点,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规范文件制定。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清理等工作的要求。

二是落实常态化清理机制。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放管服”改革精神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实现执法依据“减负增效”。

(三)以法治为出发点,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引领作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依法治税工作,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遵循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形成纪要等7个程序形成决策,发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一把手”负总责,与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自觉学法用法,有效将依法治税工作放到税收工作大局进行统筹,促进了税收法治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决策工作机制。我局党委严格按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凡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有力推动税收工作开展。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建立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制人才库组成的综合法律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提高税务机关重大决策的效率和水平。

(四)以法治为关键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市局部署,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和“一次都不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占全部办税事项100%。进一步梳理、优化办税流程,清理报送资料,继续推广电子税务局等网上办税功能,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贯彻落实全国通办和全省通办事项。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办税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总局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工作规范、操作标准等,借助信息化手段,优化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执法公示制度,梳理我局公示事项、公示渠道、公示方式和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公开事项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针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按照总局要求采购了9台执法记录仪,在杨六堡办公区、施家桥办公区、白石巷办公区各确立了一间办公室作为约谈室,目前正在对这三间办公室进行改造升级。梳理我局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明确操作流程、审核资料及审查标准,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顺利实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省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严格遵循“首违不罚”精神,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提出规范自由裁量的具体意见,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以法治为落脚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织密制度笼子,夯实责任链条。积极构建“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积极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零报告”“月报告”“双签字背书”、干部职工婚丧喜庆报告事前事后双报告等制度规定,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参观,学习讨论上级局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例并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利用内网、微信和短信等形式及时发送廉政提醒,利用会议多次强调纪律要求,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提升风险防控意识。每月开展劳动纪律、工作效能情况检查2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忽视、不回避,发布检查通报及效能提醒。2019年,全局干部职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应受党纪政纪处理的情形,队伍保持平安态势。

四是强化督查内审管理,履行职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总局和省局内控管理平台在内部风险防控、重点风险预警、内控成效展示等方面的功能,强化风险的事前、事中防控,落实“三级防控体系”要求。同时做好税收执法过错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防控,及时督促整改,适时通报。

(六)以法治为保障点,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制理念。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将法治专题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学内容。今年以来,对宪法、法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进行了学习,增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增强税务干部税收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将法治专题课程列为全员培训以及中层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保证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2019年度全局学法用法考试参加人数176人,参考率97.24%,通过率达到100%。

三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案件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环节处理程序,全年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

(七)以法治为着力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

一是规范公开目录,落实主动公开。我局在省局网站市局子栏目基层政务公开版块下设置有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3类一级公开事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15个二级公开事项,以及单位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2019年在税务门户网站共发布175条主动公开信息,在下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1条主动公开信息。

二是回应公众关切,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局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紧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运作机制,由信息公开专岗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来件,对来寄件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同时由法制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2019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和行政诉讼复议情况。

(八)以法治为引导点,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扎实推进税法宣传活动。积极利用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先后举办了“便民办税春风税宣”活动、走进东新街道三塘社区税法咨询活动、“法治让杭州更美丽”宣传片展播活动、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活动等。同时,利用今日下城报、下城发布微博微信、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渠道发布减税降费宣传专辑和工作成效,在国大城市广场室外广告屏、华数电视杭州下城视窗等播放宣传片,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二是密切税企关系,畅通沟通渠道。深入开展“三服务”,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会、培训会、电话辅导等方式,广泛征集纳税人、缴费人涉税涉费需求。今年,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增值税深化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我局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党员干部走企业、进园区、访社区进行政策宣讲,组织开展35场线下培训,累计培训纳税人3878人次;个人所得税师资团队对重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机构、高校医院等52家单位自然人,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手把手”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培训,并进行跟踪辅导。

三是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发挥第三方协税作用,积极支持杭州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下城分会开展工作,探索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参与税收争议化解。发挥税务志愿者、高等院校和涉税中介的助税作用,形成第三方参与的长效机制。

(九)以法治为切入点,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厚植根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扎实开展基础年、规范年、融合年建设,实行“多元化活动+团队化建设”双轮驱动,加速推进深度融合,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一是党建引领促进队伍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工青妇群团作用,积极开展促团结、促融合的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干部拉近距离、加深感情。积极组织参加文明城市交通路口文明劝导和社区微心愿认领等活动,展现税务干部社会责任感。

二是以人为本促进业务融合。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师资团队”,加强业务互学,加快克服干部能力素质“偏科”问题。组织四十五周岁以下干部和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市局“党建+业务”业务测试,提高干部职工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成立专业化团队,加强税政、征管、税源管理、风险应对等部门的协作,推进业务骨干培育和共享。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动力。2019年,新增省税务局青年才俊1人、市税务局复合型人才2人;在市税务局、市总工会组织的“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中,个人所得税、综合文秘专业获优胜单位,1人获个人所得税专业优胜个人;办税服务厅团支部获201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成为杭州市机关单位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团组织。

(十)以法治为立足点,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体制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会议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班子成员自觉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在行动上,贯彻到税收工作全过程。

二是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委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继续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由领导干部轮流讲法。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

二、下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税务工作的新形势新使命,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有为,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充分释放改革新红利,创造税收工作新业绩,展现下城税务新形象。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各责任主体按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完善“1+3+N”大监督格局,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发挥好支部、党员“两个作用”。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建办例会制度和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党支部规范化标准,激发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进一步激发干部活力。开展分层分类培训,通过岗位轮换、学习实践、课题研究等优化人才梯队建设;充分运用组织绩效和数字人事考评结果,规范干部考核管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二)立足税收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应征尽征、堵漏增收,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摸清税源底数,加强企业股权转让、并购重组、股息分红等一次性税收收入征管,提升税收预测和形势研判准确率。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继续做好政策辅导培训,动态跟踪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政策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难题、确保企业应享尽享。三是发挥以税咨政作用。开展减税降费效应分析、经济及税收形势联动分析、税收专题分析,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做好税收参谋。

(三)深化便民办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重点围绕营商环境纳税指标,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倒逼“改革创新”,努力打造流程更优、环节更简、效率更高、措施更好的办税服务新局面。二是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减事项、减环节、减次数、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的要求,进一步精简报送资料、优化办理流程、推进移动办税。三是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质效。推广电子税务局和征纳沟通平台,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税,同时优化线下办理,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窗口业务流程。 

(四)坚持依法治税,持续提升征管水平。一是持续推动法治税务建设。深化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信息公开化、执法过程透明化、法治审核常态化。组建内控监督团队,依托内控平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二是完善税收征管方式。健全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完善税收征管流程、优化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格局。三是持续加强各税费种管理。重点强化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规范开展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征管、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抓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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