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1-19 16:41: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0年第一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下列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现予以公告。
详细清册见附件:第二税务分局第四季度欠税公告.xls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