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2-03 11:51: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群众到办税服务场所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尽可能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非接触式”办税(费)的六项重要事项提醒如下:
一、办税渠道及开放时一、办税渠道及开放时间
(一)实体办税大厅
原定于2月3日开放的全市实体办税大厅,暂停现场办理业务,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代征点
全市代征点暂停开放,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1.登录网址:
2.开放时间:24小时开放
(四)浙江政务服务网
2.开放时间:24小时开放
(五)“浙里办”APP
1.下载二维码:
2.开放时间:24小时开放
(六)“浙江税务”手机APP及微信公众号
1.手机APP下载二维码:
2.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浙江税务”,点击关注即可。
3.开放时间:24小时开放
二、办税方式
在疫情防疫期间,强烈建议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到厅,非急事,延后办,大厅办、先预约”,我们将通过“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预约渠道及流程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强烈建议您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里办”APP、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三种线上渠道,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预约之后请保持电话畅通,等候税务机关与您确认相关事宜。
第一部分:预约办税渠道
(一)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
2月2日起,全市税务系统会在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投放预约办税二维码,您可以通过扫描对应地区的二维码进行涉税(费)业务实地办理的预约。
(二)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1.操作路径及步骤
(1)操作路径
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互动中心】-【预约办税】-【办理预约】-点击“在线办理”进入。
(2)操作步骤
第一步:表单填写
根据预约服务事项类型,分别选择税政政策辅导、资格认定辅导、建账建制辅导、领购发票、上门预约办税等内容,并选择预约时间及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第二步:表单提交
预约办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预约,税务人员会根据纳税人提交的“预约办税申请单”及时进行回复。
第三步:信息反馈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预约办税申请流转情况。
(三)“浙里办”APP预约
1.操作路径及步骤
(1)操作路径
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江税务”-【我要办税】-点击任意模块跳转至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2)操作步骤
同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预约办税步骤。
第二部分:预约办税流程
1.确需现场办理的,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您提交表格后,税务机关会电话与您确认,并告知预约号、确认办理地点及时间。请一定牢记预约号码,按照最终确认时间到达约定地点办理,避免长时间等候。
2.请提前登陆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查询您所办理事项需要提交的办税资料,备齐后前往办税,以免出现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的情况。
四、实地办理前准备
请已经完成线上预约申请并得到税务机关来电确认现场办理的纳税人、缴费人,提前检查携带资料是否齐全,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尽量减少在办税服务现场的滞留时间,既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
五、办税咨询渠道
(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咨询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互动中心】-【在线交互】-【智能机器人客服】-点击进入。
(二)“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
咨询路径:登录“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互动】-【纳税咨询】进入。
(三)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
您可以登录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咨询,智能客服“税小蜜”将为您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节后工作期间(2月3日起),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将同时为您提供个性化人工咨询解答。未下载、未激活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的纳税人可下载激活后查看。
1.下载激活钉钉(如原已注册激活钉钉,可跳过此步)
(1)手机扫一扫二维码,下载钉钉客户端
(2)打开图标,点击新用户注册,根据提示输入手机号、验证码,并自主设置密码
2.加入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
(1)扫描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二维码
(2)填写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
(3)点击申请进入
(4)根据主管税务机关选择相对应的平台,具体到各县(市、区)税务局、市局第一、第二税务分局、普陀山税务分局。
钉钉二维码
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二维码
3.咨询路径:登录“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 -【税小蜜咨询】进入。
(四)咨询电话
1.全市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咨询电话:
序号 |
各县(区)局 |
咨询电话 |
1 |
定海区税务局 |
0580-2024455 |
2 |
普陀区税务局 |
0580-3811866/6687716 |
3 |
岱山县税务局 |
0580-4478133 |
4 |
嵊泗县税务局 |
0580-5595386 |
5 |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
0580-8063139/8063187 |
6 |
市局第一税务分局 |
0580-2282739 |
7 |
市局第二税务分局 |
0580-2280643/2282751/2282752 |
8 |
普陀山税务分局 |
0580-6878898 |
2.全国纳税服务热线
12366
3.相关服务商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撑电话
(1)舟山市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撑电话:0580-95113/15958084126
(2)杭州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撑电话: 4006122366
定海:0580-2187238
普陀:0580-6183383
岱山:0580-4478022
六、纳税申报期限延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规定,原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为2月17日,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延长2月纳税申报期限 拓展网上办税覆盖面 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防控疫情工作》的通知,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如果您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及其他受疫情影响暂停交通的地区,无法按时办理相关涉税(费)业务,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请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首页-【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