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2-11 12:43:00.000 发文单位:楼汇怡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即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各级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接待室暂时关闭,暂停接待群众来访和受理税收违法行为来访检举,减少来访群众在接待场所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恢复接待时间视我市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您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网络、手机APP等方式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表达诉求。具体途径为:
(一)邮寄信件。您可将信件寄至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南路276号,邮编310009。
(二)网络反映。您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网址 ,点击“局长信箱”模块进行操作;您也可通过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网址:。
(三)电话反映。您可通过拨打浙江财税12366热线或通过杭州市市长公开电话12345进行反映。
(四)手机APP。您可通过手机APP “浙里办”进行反映。
在此期间,您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由于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接待室暂时关闭,暂不受理传真形式的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一)书信检举。您可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以及相关资料寄至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912办公室,邮编310003.
(二)电话检举。您可通过拨打浙江财税12366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三)网络检举:您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网址,点击“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模块”进行操作。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规定,您以来信、网络等形式的实名检举,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您通过以上方式反映的信访问题、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都会得到同走访一样的处理。在此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一如既往做好相关工作,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渡难关,战胜疫情。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