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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颁布时间:2020-02-21 08:41: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为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收法治建设具体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 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分析工作,切实提高收入质量。2019年,我县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约16.5661亿元,同比增长5.91%,其中:组织中央级税收收入7.4001亿元,增幅9.01%。组织地方级收入9.1660亿元,增幅3.54%。通过将组织收入工作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同时贯穿到内部绩效管理中,较好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

2.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神,根据总局系列文件,加强税务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资料,实现审批零超时2019年,目前我局已经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3项,共办结 436件。其中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办理了349件,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23件,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64件,均已按时办结,未发生超时限审批以及其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3. 落实减税降费,努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方面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及县纪监委主要领导汇报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制订宣传方案,宣传册、微信短信、电视字幕、办税大厅等多渠道强化宣传,着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培训辅导全员全域全覆盖。2019年我局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对2000余户纳税人进行上门辅导。在加快退税进度的基础上,对应享未享清单对比核实,建立完整详实的减税降费应退台账。目前,今年新出台减税政策减免税额累积达18847.1万元,社保费减免达到了4527.62万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通知的要求,对县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公开。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县局未制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也未发布过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一是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中共常山县税务局党委议事规则》制度的执行力,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贯彻执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跟踪反馈。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遵循行政决策程序,对依法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集体决策,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及党委议事内容目录清单。

2. 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我局已聘请浙江定阳律师事务所郑雅明律师担任县局法律顾问,邀请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4次参与我局重大税务事项的决策,共采纳意见4起,有效规避了执法风险。通过建立起以税务机关公职律师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重大税务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重大涉税事项做出决策前,在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通过开展法律论证,确保重大涉税事项决策的合法性。

3. 充分发挥三项制度的积极作用。根据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税函〔2019109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做好三项制度工作。通过衢州市税务局官网下的县局频道和常山政府网、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对县局产生的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并要求执法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对于拟处罚款金额10万以上的和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0万以上的,要求相关科室提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通过将三项制度工作与县局整体工作部署有机结合,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履职尽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17年第3号)的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2019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84件,处罚金额21.0236万元。其中:一般处罚程序90件,处罚金额7.0568万元;简易处罚程序597件,处罚金额13.9668万元。

2. 严格开展税收执法督察。2019年我局已经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次,向市局反馈问题12个,困难4条,风险4个。对内控平台中的72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退税手续的问题指标及时进行核查,查明核查未按期退税的原因,对联系不到纳税人是否做到措施到位等情况开展督察,确保应退尽退。通过以执法督察为抓手,在提升全市税务系统执法水平上不断下功夫,先后开展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通过督察,有效纠正了过错执法行为,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 强化内控监督作用。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157号)要求,县局成立了以张帆局长任组长,法制股、办公室、人事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315日内控监督上线以后,每天对内控监督平台的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子系统的过错清册模块进行查询,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的风险防控和制约监督作用。截止到1231日,通过内控监督平台发现税务机关过错11个,税收执法人员过错53个,税务机关过错责任追究前改正3个,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前改正63个,税务机关过错申辩10个,还有1个因为账号是机器设备而无法申辩,税收执法人员过错申辩30条。

2.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开展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新形式和新动向,持续正风肃纪。深化纪检监察部门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职能,整合监督力量,完善机制方式,提升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和回头看。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主动向地方纪委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3.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等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权力行使规范化、法治化。2019年,县局组织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邀请县人大代表、县纪委、特邀监察员、纳税人代表参会,面对面了解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县局业务和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和行政复议诉讼衔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能力建设,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以及行政调解工作质量。2019年,我局密切注意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风险防范工作,并及时向法律顾问就税务重大事项征求意见,邀请法律顾问4次参与我局重大税务事项的决策,有效避免了全年税务系统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2. 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牢牢抓住信访工作责任制这个关键,规范来信来访管理工作程序,严控办理时限,健全工作台账和催办督办工作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县局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投诉箱、意见箱、监督热线等方式接受纳税人投诉,同时按规定建立涉税矛盾和解与调解制度,在纳税服务大厅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充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纳税服务股受理投诉6起,办公室在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45受理举报51件,全部完成办结答复。我局妥善处理纳税人举报投诉,严格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 健全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推行有计划、有步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局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具体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2. 按照《政务公开条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做好信息公示,发布政府类信息200多条,公告类信息3条;双公示项目共公示信息75条,其中涉及行政许可类42条,一般行政处罚类33条,税收优惠类信息10条。目前在公示制度方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已做到周周更新。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 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123日上午,按照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普法办主办的统一部署,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在常山县文峰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培养公民树立依法纳税意识。活动期间,共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余份,针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个人所得税法、减税降费宣传政策以及普惠性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增值税发票开具新平台、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等政策进行了现场宣传和解答,并开展了现场有奖竞答活动。

2. 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对县局管辖的2500余户一般纳税人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树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纳税信用价值导向,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 开展2019年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税总发〔201613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常普治法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1211日组织开展了全局学法用法考试,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人数120人,合格人数120人。

2. 健全税收法制机构,加强税收法治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一是在县局设立法制股,从事税收法规工作,充分发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配备了2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专业的人员,为开展法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建立起激励机制,鼓励全局干部自学法律,积极考取法律职业资格。三是加强开展法制专项培训工作。按季度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学习《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树立法制至上、权由法定的基本法制理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3. 严格执法资格管理。第一,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局的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清理无证上岗的税收执法人员。对于新招录的公务员,开展执法资格考前培训,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建设

1. 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局成立了以张帆局长任组长,法制股、办公室、人事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截止到20191231日,已经召开4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县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集体学法,并组织对《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第3号)等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做到干部普法教育学习全年不少于40个学时。

2. 实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按年召开年度考核会议,领导班子在会议上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活动,详细阐述了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学法用法等方面的相关做法及工作成效,不断强化县局上下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依法治税的思想贯穿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提高依法治税的质量和效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坚持以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税务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仍在存在一些不足。少数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有待增强,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还须进一步加快,税收法律制度的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税收政策、管理措施的透明度、针对性、确定性需要加强,税收普法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税法遵从度不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持续深化税收法治创新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紧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新税务机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通过夯实法治基础、规范税收管理、提高工作质效,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确定的各项任务: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我局将继续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主动依规落实减免税,完善和落实系列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的发展。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等三项制度;做好税收普法工作,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继续落实执法责任制机制,定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立行立改,切实提高税收执法质量。三是全面优化纳税服务,营造优良税收法治环境。继续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落实好优化税收环境的系列措施,切实做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和遵从度。四是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夯实税收执法基础。推进税收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完善税收法治人员培养机制,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县局税收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五是继续健全和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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