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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颁布时间:2020-02-25 11:16: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2019年,在省税务局和金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19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持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力度,不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着力推动税收现代化。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

1.着力强化科学理论武装。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发挥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全市税务机关按要求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3.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责任,发挥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税收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在复杂的税收经济形势下,恪守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加强税收经济深度分析,持续夯实征管基础,完善财税协作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和应对,实现税费收入质量稳中有升。

2.政策落实不打折扣。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将减税降费当作税收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减税办实体化运作,逐级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九组”,构建“一揽子统筹、一竿子到底”的统一指挥体系,实打实、硬碰硬,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3.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服务重大战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积极争取金义综保区一般纳税人试点申请成功。积极服务金华制造业八大细分行业,精准施策减税降费,厚植税源基础,为培育新税源和新经济增长点提供帮扶。积极服务数字经济,全力支持义乌国际贸易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义乌跨境电商综试区“无票免税”政策实施,规范跨境电商税收管理。积极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成立“扶持影视行业出口税收政策研究”课题组,切实发挥横店影视产业集聚区产业优势。

(三)持续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质量

1.严把制定备案关。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并及时完成备案程序。

2.严把文件清理关。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力度,严格对照清理时限、清理范围、清理原则及清理重点相关要求,规范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决定全文废止8件与上位法存在冲突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并对1件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

(四)不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增强税费政策制定和贯彻落实的透明度。研究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归档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涉税事项“三覆盖”,即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跑零次”100%覆盖、“网上办”100%覆盖、“移动办”100%覆盖,114项涉税事项实现“即时办”,承诺时限压缩比达64%。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涉税服务事项进行“拉网式”梳理,整合梳理增值税优惠备案等16项“无证明办税”清单,积极探索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数据查询和部门核验等四种方式来实现“无证明”办理,打造“无证明办税”模式,累计为纳税人办理本应提供证明的“无证明办税”事项近4.8万起。动态衔接国家税务总局执法权力清单,持续完善我市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试点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创建“金税客厅”纳税服务平台,创新打造“智慧学堂”,推出“税立方”服务站等多个服务品牌,创新便民办税服务举措。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强化“三项制度”工作统筹协调,组建“三项制度”联络员团队,建立“横边纵底”责任落实体系,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3.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构建协同共治格局,紧密联合公安、海关、人行等部门,坚持“共同经营、联合取证、同步办案”,成功开展“12.12”专案、“7.20”专案、“9.04”专案集中收网行动,进一步提升税务稽查威慑力。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纪检、巡视、督审、督查作用。全市税务机关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扎实推进“清廉金华税务建设”,全面深化廉政教育,开展“扛责任、强担当、治顽症、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认真迎接各项巡察督查,扎实开展税收执法自查自纠、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日常督察、税收执法重点督察,深入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全面抓好各项整改,确保成效长效推进。

2.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切实推进制度落实,倡导和营造“重点制度着重学、重点岗位精深学”的内控制度学习氛围,抓住内控管理岗在内控工作中的特殊作用,认真落实自我防控、部门防控、监督防控三级防控体系。注重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运用,做好风险数据核查、内控建设自我评估等各类工作。推进全市安装使用内控助手,同时通过内控管理辅助平台为税务干部配置防控措施,督促干部每周完成防控日志,强化日常风险防控。做好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税务官网公开单位地址和对外公开电话,设立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栏目,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通过书面答复、当面沟通等形式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等部门监督,依法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监督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预防与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做好事前源头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稳控,形成完整的信访工作链条。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

2.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制度,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职责,有效化解涉税争议。在复议工作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倡导矛盾不上交,规范行政调解、复议调解程序,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创新升级。

3.深化税务司法协作。建立健全司法与税务良性互动机制,搭建涉税行政司法沟通平台。全面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便利化行动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支持破产便利化行动有关措施的通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破产便利化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八)深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建章立制夯基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2.多元平台优质量。通过税务系统网站、政务微信、政府公报以及其他方式主动更新和公开涉及领导简介、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办税地图、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强化便民服务需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3.注重培训提水平。分级分层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积极回应纳税人对于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九)有力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制发全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责任部门,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

2.全面铺开普法宣传。深刻把握“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的舆论生态和传播方式变化规律,积极推动普法活动常态化、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化,提升普法质效。持续开展“普法六进”活动,为不同类型的普法受众提供个性化服务。围绕“减税降费”最新政策变化,“点对点”开展政策辅导培训,全市累计组织减税降费政策辅导会388场,“面对面”“一对一”辅导26万人次,发送短信、微信、邮件共计173万条,印发培训资料28万份。创新推出动漫形式《同福客栈》政策解读系列短片,在全省微矩阵投播,阅读量超3万。

3.打造“税收宣传月”品牌。印发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着力加强税法宣传,因地制宜开展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税法遵从的良好氛围。先后开展“重点企业服务月”活动、“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企业”宣传月活动、“民企论坛”、“税收宣传直通车”进木雕特色小镇活动、“小小税法宣传员”活动、“道情说税”活动、“问计问需促改革  共话税收促发展”网上局长接待日活动、“税法进课堂  童心画税收”活动、“一日税官”活动等,进一步凝聚宣传合力,提高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唱响税务好声音。

4.有力推进税收共治。不断健全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坚决依法打击恶意偷逃税特别是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出口退税的“假出口”。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4期,组织市管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在开展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进行述法评议,对领导干部学法、执法、普法、守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2.认真落实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三级培训要求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年以来,陆续组织或组织参与深化增值税改革培训、减税降费业务培训、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培训、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培训、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全员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确保每位干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全员考试,摸清学习情况,检验学习效果。积极参加法院旁听庭审活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3.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有效整合系统内的法律人才资源,按要求管理公职律师队伍,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开展重大法治工作公职律师项目参与制,提高公职律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有效利用外部法律顾问资源,工作过程中由外部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目前,市局配有公职律师6人,全市公职律师10人。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部署、与广大纳税人的深切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税收法治建设在税收工作的不同领域发展不平衡;税费征管、纳税服务的工作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夯实;税收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税收流失风险、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依然存在;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创新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2020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制定的关键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维护税法权威,进一步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进一步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

(一)税收主业稳抓牢。一是不折不扣抓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持续为新划转项目做好接收准备。二是依法依规抓组织收入。在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加大的背景下,充分摸清税源底数,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收税费。三是做深做实抓税收分析。深化基础分析,提升专题分析,实行联动分析,进一步发挥以税咨政作用。

(二)执法质效上台阶。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聚焦税收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推行到位。二是夯实征管基础。面上,推进分类管理,落实新征管操作规范,探索构建征管质量监控体系。点上,加强流转税调研和管理,探索对单个税种实施团队专业化管理。三是防控风险。日常管理方面,加强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力度。创新运用方面,构建立体化出口退税风险防控体系、多行业多税种风险常态化监控和预警体系,开发和优化普通税源基础风险监控系统,加强“阳光·智慧税务稽查”工程建设。四是深化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金华“无证明城市”改革、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加强“零见面”平台开发建设,推动部门间联办服务。五是优化服务。在市本级全面打造“五公里办税圈”,推广建设“金税客厅”大企业服务平台,优化营商环境。

(三)队伍建设下功夫。一是严格税务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税务执法资格管理,重视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落实普法培训机制。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加大税务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税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壮大法律顾问团队。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优势,组织公职律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疑难法律事务处理等工作。同时,继续培养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和专家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

(四)全面监督再提升。一是更深层次推动内控建设。充分调动主责部门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运用好内控监督平台和内控管理辅助平台两个系统,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督察内审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稳步构建“1+3+N”大监督格局。健全完善监督“一个体系”,统筹推进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三个监督”,建立健全监督部门统筹联动机制。三是加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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