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颁布时间:2020-02-26 16:16: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关于

2019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牢固树立依法征税理念,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杜绝“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四个坚决”的要求,扎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准确入库。

2.落实减税降费激发经济活力。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今年出台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咨询辅导,用“亮屏工程”等新型宣传载体丰富税收宣传方式,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税收“减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注入强劲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3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全覆盖、全落实为原则,着力精简与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证明事项,自文件执行日起不再向纳税人要求提交相关税务证明事项,不再保留或变相保留已取消的证明事项,推动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进一步减少了涉税资料的报送,减轻纳税人负担

4.优化纳税服务增强纳税人获得感。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指引,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主抓手,努力实现服务意识新增强、服务手段新突破、服务质量新提升,着力构建便民办税新格局。在进一步优化网上办税途径,开展网上办税体验区“两化”(规范化、实体化)建设,方便纳税人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办税的同时,着力构建集智能导税服务、一键呼叫服务、个性化税务服务、智能辅导服务、智能收发资料服务、数据可视化服务于一体无窗口智能化办税服务厅,构建形成便民办税新格局。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并做好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的落实。加强规范性日常管理,发布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2.开展税收政策意见反馈。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在上级出台税收政策、管理制度前,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同时,积极收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着重关注企业走访、税企座谈会和对纳税人开展的培训中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汇总上报,进一步提高反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审议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按照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审议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审议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审议在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依法行政。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落实税收法治建设方面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各环节公示工作,督促各责任部门按照谁采集谁公示的原则,对照《清单》中的公示项目,按照公示内容、程序等的具体要求,对宜采用官方网站公示的内容递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对部分内容采取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补充渠道进行公示。

2、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加快推进税务约谈(询问)室的建设,根据办公用房改造进度安排,建成税务约谈(询问)室。

3、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做好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及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4、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修订<绍兴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标准>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6号)精神,统一行政裁量权基准,按照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规范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规范化行使执法裁量权,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开展专项督察和执法督察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及税收执法高风险领域管理情况开展执法督察开展专项督察。着重检查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征收情况、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及所得税核定征收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情况。通过督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有力突出工作重点,协调职能分工,落实责任追究,形成节点清晰、层层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2.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紧密依靠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进内控建设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一把手”对内控建设工作的重要推进作用,全面推行内控监督辅助平台,构建实时化、内生化的信息防线。排查上级推送疑点数据,发现疑点问题后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婚丧喜庆事项报告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自觉接受政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开展调查处理。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有效促进系统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推进纠纷预防机制建设。通过纳税人维权室设置,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健全事后援助机制,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纳税人可以通过口头、电话、网络、书面等方式,提出申请维权,维权室按照合法、公正的原则,及时协调纠纷解决争议。始终以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各种涉税矛盾为目标,努力维护信访秩序的稳定,进一步完善并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完善信访件办理流程,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回访制度,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

2.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将公平正义作为复议、诉讼案件的基本准则,全面调查案件事实,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注重满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及时纠正执法偏差,增强案件处理结果的可接受性。2019年,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按照要求全面政务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对外开放平台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通过开展各色征纳互动活动等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2.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利用和整合相关资源,积极运用新媒体、新软件、新平台,创新政府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强化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征纳沟通平台等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法制教育学习。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和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实施办法,制定、执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将党组领导班子学法内容编入依法治税集中学习计划、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并按照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将宪法和法律特别是涉税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同时,加强干部的自学内容,把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学习内容,提高干部自身的法治素养。

2.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纳税诚信建设,促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激励纳税人以纳税信用评价自律自励,为企业发展积累信用财富,同时多维度、针对性地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依托信用建设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落实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加强与各部门联系,共同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开展。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加大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招录力度,探索尝试通过岗位交流等方式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员。

2.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积极瞄准全职能局的设置定位,结合现有干部专业兴趣,开展税收法制人才的培养工作。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大力加强交流轮岗锻炼,探索推进税收法治人才建设及公职律师有关制度的有效推行,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保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统筹依法治税全局性、基础性和专项性工作,研究部署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极大地巩固了税收法治基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评议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带动全体干部法治理念、法治能力的全面提升。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工作,结合述职述廉工作,对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守法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地报告,反映依法治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工作建议,并向党委汇报。

二、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过去一年各项法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和税收现代化的要求、与纳税人的期盼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及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的制度创新,是服务税收工作主题主业主线的实践创新,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治理环境的必然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方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落实,全面稳步推行,加快法治税务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治能力水平

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执法资格考试、法律和专业知识测试等措施有力提升法治能力,积极整合系统内的法律人才资源,大力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提升法制审核工作能力水平。通过对年轻干部法治综合能力的分析,找差距、补短板。促使每一位税务人员都能跟上基本现代化应有的知识、技巧和态度等法治素质标准,确保干部不落伍。

(三)持续完善内部监督平台和内控辅助平台的运用

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内部管理、监督权力运行为目标,以全面推行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为重点,以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为重点,完善自我防控、部门防控、监督防控三级防控体系。进一步梳理好疑点指标设置和核查任务,做好内控辅助平台和内控监督平台的衔接工作,加强风险点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内控自我评估,检验防控措施的执行效果,对各部门内部控制健全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切实防范执法风险,提升税收工作质量。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