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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颁布时间:2020-02-28 15:05: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机构改革后展现新税务新担当的完整首年。这一年,我局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深化税收法治建设,维护税法权威,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毫不松懈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税务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

       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目标,扎实开展“法治税务”工程建设,深化税收分析,加强税源监控,挖掘增长动能,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2019年共组织税费收入157.2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13.75亿元,同比增长5.1%。累计减免税费56.14亿元,极大得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切实提高审查、评估质量,确保准确、有效地实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要求,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公职律师参与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2019年我局开展了对涉及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及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涉及规范性文件13件,清理后共作废4件,修改2件,7件继续有效。同时,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改革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对联合制定的以其他部门文号公布的1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通过定期清理,彻底厘清源头,保证了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合法有效。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

       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许可办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税资料,打造便民办税“高速路”。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变现场服务“跑多次”为“跑一次”、网上服务“人在跑”为“数据跑”、多元服务“你在跑”为“不用跑”,以税务人的辛勤指数换来纳税人的幸福指数,积极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我局已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除例外事项清单外,全面实现14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00%覆盖,312项“网上办事”事项100%实现。

      (二)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平等保护

       积极做好破产便利化行动税收支持工作,全面加强与法院的信息共享与沟通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可申请非正常户暂时解除,并酌情给予有关地方税收政策支持,税款和滞纳金受偿顺序可按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执行推进,支持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保障重整企业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2019年我局累计受理法院传递过来的破产企业债权申报案件5件,涉及税款346.2万元。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现已聘请泽大律师事务所的俞国华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由其对我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开展法律普及活动、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谈判等专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从而使我局更好得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

      (二)加强法制审核工作

       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我局法制审核各项工作,对各类合同及税收数据进行严格的审理、核对,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19年新受理破产债权申报案件12件,正在处理的以前年度破产债权申报案件18件;依公检法及审计部门要求提供税收数据23次,涉及数据2071条;根据业务需求审核相关采购文件7件,监督大宗采购3件。通过严谨的法制审核,牢牢把握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

       四、坚持规范公正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系统归档保存,以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促进行政执法活动合法规范;对符合条件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在做出前,由法制审核部门进行审核,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100%覆盖,提升行政执法规范率。

      (二)扎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全面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降率、留抵退税、社保费集中减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全面落地。2019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1.44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8.1亿元,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社保费政策降费3.34亿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经济发展的政策效应全面显现。

      (三)强化行政争议预防

       认真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倡导诚信纳税、惩戒失信欠税。转变税收执法理念,倡导说理式税务执法文书,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减少争议事件的发生。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全面落实《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

       五、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一)强化复议应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坚持以“提高税收执法质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为原则,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日常执法监督管理,规范进户执法。2019年实现了税务行政“零”复议、行政应诉“零”案件的工作目标。

      (二)广辟救济渠道

       积极拓宽投诉渠道,引导纳税人依法、有序、文明投诉,着力化解投诉积案。邀请特邀监察员开展明查暗访,接受司法、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并通过密切税检警协作切实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合力。完善涉税纠纷化解、纳税人投诉、信访等机制,设置举报信箱,公开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加强政务公开,设立局长接待日并建立工作台账。2019年我局受理信访件113件,并已及时将核查结果通过电话向来访人反馈查办结果。

       六、树立税收法治理念

      (一)领导干部定期学法

       制定《平湖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机制》,使领导干部遵法、学法、用法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带动全体税务干部税收法治理念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2019年已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熟悉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为依法决策提供保证。

     (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

       积极开展法制普及教育,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转发上级税务机关的有关法规性文件,定期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规定税收对外执法岗位必须取得执法资格,实行持证上岗。截止年底,本单位及所属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数为309人,已申领执法证件人数309人,申领执法证件率为100%。同时,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通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形式,以考促学,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全民税收法治宣传

        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利用税收宣传月、全国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流动税校、“税小二e直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实现税法“六进”主题活动常态化、多样化。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风筝娃娃话税收”、“春耕及时雨,税法进校园”、“最美四月天,种下税收梦”、“红船筑梦,税收伴我成长”等税法进校园活动,以及“减税降费宣传走进樱花节”、“书香墨韵话税收”、“巾帼同心,减税降费进协会”等其他税宣活动,实现了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通过宽领域、深层次、立体式的税法宣传,有效地培养了公民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的良好意识,在全社会塑造起崇尚税法、遵守税法的良好氛围,税收法治理念深入人心。2019年已辅导纳税人103.35万户次,推送短信、微信、邮件、征纳平台资讯等172.63万条,印制各类宣传资料计10.5万份,覆盖面达100%。

      (四)法治阵地建设

       以创建法治税务基地为契机,积极布置“阳光税悦”法治文化展示厅。通过开放性的文化展示和实时性的资讯交互,为干部搭建学法普法、互动交流的多功能平台,用税务干部和社会大众爱听、能懂的全媒体手段,阐述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故事,形成浓厚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健全法制机构人员保障

       全局高度重视法治骨干队伍建设,优先安排法律专业人员到法制部门工作,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全员分类分层教育。各部门设立兼职法制员,发挥以点带面作用,肩负起部门宣传、普法职责,并自主开展“法治之夜”、“午间法制沙龙”、“晨会讲法”、“模拟法庭”等特色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任用、评价及提升的链式管理,加强政策法规人才梯队建设,发挥其在重大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二)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大公职律师锻炼培养力度,通过组织专业知识更新学习、开展律师实务培训、组织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提高公职律师的学术水平和实务能力。重视公职律师后备力量的培养,鼓励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通过时间保证、经费保障、晋升激励等方式,促进公职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壮大。目前我局已有3名干部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名干部取得公职律师证,为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八、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19年局党委书记以带头讲法的形式开展了七次集中学法,主持召开了四次全面依法行政会议,牵头完成了法治文化展示厅的修缮,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充分发挥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积极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通过学习、讨论、研究、总结等多样化的方式审议并决定了一系列依法治税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实现党建工作和法治税务建设相融互促、协同发展。

      (三)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评议。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法治建设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对领导干部开展述法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实现了以法治思维来促进领导决策的科学民主性,更好得发挥其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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