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颁布时间:2020-03-04 14:26: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嵊税函〔20201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为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嵊泗县税务局在2019年度积极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各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以贯彻落实《嵊泗县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工程实施方案》为主线,在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推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规范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齐心协力奏好法治建设“主题曲”。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严格依法征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遏制“空转”、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行为,深化税收经济分析,实现税收总量和质量的双提升。2019年共组织税收收入86652万元,同比增长19.91%,增收14386万元。县级税收收入48453万元,完成年初任务44500万元的108.88%,完成最终任务45600万元的106.26%,同比增长16.43%,增收6838万元。

2.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强机制,广宣传,重落实,稳步推进各项减税降费工作措施,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落实显效,切实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19年,我局减税降费新增累计减税9527万元,预计全年将减免各类税费共计22208万元。落实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确保企业享受改革政策红利,共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750万元。

3.全面提升征管质效。优化税收征管方式,全面贯彻全市税收征管方式的统一,准确划分税收征管事项,全力保障税收征管系统的上线及稳定运行。建立完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强化扎口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认真落实跨区域税收风险管理协作任务,进一步提升风险应对水平。

4.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深化“放管服”,以纳税人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任务,深入实施办税提效工程,扎实开展4大类80项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10个主项、140个子项的“最多跑一次”事项不断优化。完善“首席减税降费辅导员”机制、减税降费专家团队、领导值班制度、减税降费咨询专线等渠道和制度进行纳税人日常辅导,更及时、更有效地响应纳税人的咨询和辅导需求,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力度,增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防范制度性风险。并按月向舟山市税务局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2019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2.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证明事项、营商环境等方面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对照清理范围和清理要求,经逐一排查,17个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均未涉及取消的证明事项及营商环境内容,无需进行修改。

3.深入落实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贯彻总局、省局下达的最新解答指示,积极与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并对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持高度敏感,做好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工作,确保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平稳落地。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2.加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的重要作用,为税收执法工作保驾护航。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制度,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规定。会后,以公文形式发布如实记录的党委会议纪要和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并通过重大决策台账备案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执法方式督查督办。制定减税降费专项督察工作方案,重点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过程中执法方式的督察,做到即查即改、以查促改。建立日常跟踪督察机制,结合跟踪督办清单,采取电话钉钉抽查、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察,详细记录督察结果,并督促业务部门整改到位。

2.大力推行“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法制股牵头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照重点任务分解表,确保工作持续有效推进。通过组织举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专题(现场执法语言行为指引)培训,促进了全局税务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贯彻实施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根据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等原则进行行政处罚,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税务行政检查等税收执法权力事项。2019年共计税务行政处罚151户次,涉及罚款金额15102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用好内控平台,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完善税收执法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重点税源风险管理机制、出口退税风险防控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2019年,全局完成965项指标过错信息核查和整改工作。共计进行了23684条自我防控记录,自我防控完成率达到100%

2.切实加强内外部监督。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查,由我局抽调业务部门骨干组成执法督察组,对各税务所进行重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减少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举一反三做好全面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反复出现。

3.落实纠错问责机制。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考核评价与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并按季度统计过错追究情况。2019年度,我局追究过错责任人数0人。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全面推开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的各项工作。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格执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意见箱、对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规范投诉管理,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2019年度未发生纳税人投诉情况。贯彻落实我局信访工作规定及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2019年度共计受理信访19件,均已妥善回复并解决。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通过事后公开、网上公开等方式,保障纳税人知情权等权利。健全完善税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并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办理台帐工作。2019年,我局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

2.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结果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9年共计进行县级企业48户次、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类型纳税人44户次欠税公告。对外公示税务行政处罚9户次,公示税务行政许可237户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水平。借助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的契机,通过现场活动、上门辅导等形式灵活开展税法宣传辅导。组建党员先锋队、“泗税年华”青年护税团以及巾帼服务队三支流动小分队为纳税人送税法、送政策、送服务。全年向纳税人普法宣传共计1000余人次,在减税降费等政策和服务落实过程中弘扬了法治精神,进一步拓展了税收政策的宣传面。

2.营造诚信纳税良好氛围。做好2019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共计评价A级企业纳税人35户和A级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企业纳税人13户。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加强纳税评价结果的增值应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有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工作。为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我局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在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基础上,已受理9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并配合公共信用工作机构做好纳税不良信息的跟踪调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局将依法治税专题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和执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目前共集中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共计4次。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专题培训,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激发领导干部学法的积极性,自觉做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的模范。通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税务干部的学习热情,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用法氛围。

2.强化税收法治队伍管理。把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列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通过举办“三项制度”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热情,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法制股配备法学本科学历工作人员,加强法制部门力量配备,充分发挥部门税收法制职能,提升我局法制机构专业化水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存在无执法资格而从事执法活动的情况。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确定该所王志华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制定重大税收决策、妥善处理涉税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达成“一局一顾问”的建设目标。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县局局长为组长的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依法治税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全年按季度共召开4次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解决实际问题,有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2.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议。领导干部每年以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税为中心,从学法情况、执法情况、普法情况、守法情况等角度出发,与年度领导干部考核述职述廉工作相结合,撰写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2019114日召开2018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评议大会,领导干部在会议上做口头或书面述法,并将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进行公示。根据与会人员的述法评议结果进行统计,我局六名参评领导干部均获得100%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系统内法制人员的配备较少,法律人才储备力量较弱,不利于进一步发展税收法治建设。法治方面的专题培训较少,不利于税务干部提高对依法行政的重视程度。我局将进一步吸收法律专业人才,为下阶段开展法制工作添砖加瓦。

(二)税务干部执法规范程度有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还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离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更多的是按照工作经验进行执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发事件、复杂问题的意识还有待提升。我局将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等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优化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执法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高。我局税务干部充分运用内控平台进行执法风险防控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存在一定程度的排斥心理,自我防控等方面有形式大于实质的问题。我局将加强对税务干部风险点防控的监督,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承接落实好省市税务局、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以下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税。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法制工作的部署,依法组织好税收收入,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法治走在前列。

(二)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深化落实税法“六进”活动,紧抓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开展税收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晓度和遵从度,取得良好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效果。

(三)持续规范税收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清理并减少税务检查,严格进户执法计划管理,规范进户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维护行政相对人和税务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

 

 

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2020114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