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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颁布时间:2020-03-09 14:55: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2019年,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化税收法治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坚决维护税法权威,大力弘扬和践行“信义和美、拼搏实干、共建图强”的新时代金华精神,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担当赶超”新作为、“婺城图强”新战略的号召,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创新法治文化,丰富活动形式,整体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法制科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金税法便函〔2020〕2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税务部门坚持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认真组织税收收入、社保费、非税收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财力,为婺城都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严格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新政策;落实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费降率方案和省政府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政策。

3.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分析,做好政府决策参谋。密切关注重点税源的动态,定期走访企业,从各方面掌握税收增减变化原因,强化税源分析,寻找解决办法,2019年我局多次向区政府提交行业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结合“三服务”、“营商环境大调查”等活动,积极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树立的服务意识,树立好婺城税务在企业心目的形象,为政府引进投资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大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按要求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的领导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集体研究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研究批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推进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2019年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2.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实行行政审批清单管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对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不再实行审批,也不变相进行审批。

3.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通过税务局官网、浙江政务网向社会公开,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三)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 召开全面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季召开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专项性的依法治税重点工作。

2.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度,重大决策均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参加,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和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做到重大事项会前充分酝酿,坚持主要领导末尾发言制。议事过程有专人进行专项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于次年交档案室存档。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执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成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组织公职律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疑难法律事务处理等工作,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税收工作流程。(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涉税事项“三覆盖”,即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跑零次”100%覆盖、“网上办”100%覆盖、“移动办”100%覆盖,114项涉税事项实现“即时办”,承诺时限压缩比达64%。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涉税服务事项进行“拉网式”梳理,整合梳理增值税优惠备案等16项“无证明办税”清单,积极探索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数据查询和部门核验等四种方式来实现“无证明”办理,打造“无证明办税”模式;(2)搭建“1+1+3”办税服务框架,为实现纳税人就近办税,打造“五公里办税服务圈”,新设办税服务延伸点一处、自助办税体验点三处,与我局一楼主厅形成“1+1+3”的办税服务框架,引导纳税人就近办理,大大节约办税时间;(3)打造集成导税新模式,通过导税集成,把导税台打造为纳税人办税“中央处理器”,通过推出包括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扣款、更正密码等七项业务在内无需纳税人取号排队的“一分钟办税”,打造“程序”更多元的职能集成;(4)推广自助办税网上办税 ,提出了“宁花30分钟指导网络办,不再三分钟受理窗口办”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也从传统的被动接受资料帮助纳税人操作向主动分流指导纳税人网上操作申请转变。当年电子税务局流转审批事项从二月份的1401件增长到10月份的4985件,增长率达到255.6%,并圆满完成市局制定85%的网办率考核指标,推广成效明显。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强化“三项制度”工作统筹协调,组建“三项制度”联络员团队,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9年我局做到应公示尽公示,有序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行政执法透明度得到提高,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合法性得到保障,执法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化、法治化。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利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内控管理辅助平台对税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开展专项执法督查工作,配合重点执法督察,形成执法过错的部分,严格整改落实,追究责任人责任。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在职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其余干部职工均实现持证上岗。2019年,我局多次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模拟执法考试,提高执法理论水平,确保能通过考试持证上岗。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发挥内控监督管理平台作用。切实推进内控制度落实,倡导和营造“重点制度着重学、重点岗位精深学”的内控制度学习氛围,抓住内控管理岗在内控工作中的特殊作用,认真落实自我防控、部门防控、监督防控三级防控体系。注重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运用,做好风险数据核查、内控建设自我评估等各类工作。推进安装使用内控助手,同时通过内控管理辅助平台为税务干部配置防控措施,督促干部每周完成防控日志,强化日常风险防控。做好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2.发挥纪检、巡视、督审、督查作用。我局认真落实推进“清廉金华税务建设”,全面深化廉政教育,开展“扛责任、强担当、治顽症、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认真迎接省局巡察督查,扎实开展税收执法自查自纠、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日常督察、税收执法重点督察,全面抓好各项整改,落实责任追究。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税务官网公开单位地址和对外公开电话,设立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栏目,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与地方主动对接、主动汇报,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2019年,我局多次向婺城区政府和婺城区纪委监委汇报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主动配合,接受外部监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截止12月底,收到12366转办单141件,8890转办单186件,合计287件,其中:涉税咨询152件,涉税投诉165件,意见10件,及时办结率100%。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对外紧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主动加强与当地政法、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的指导帮助,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2. 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制度,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职责,有效化解涉税争议。在复议工作中,积极引入“枫桥经验”理念化解征纳双方矛盾。在复议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合力应对、严格依法办事。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筛选,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2.主动更新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涉税信息等项目内容,坚持做到网站有人盯、定期有人查,解决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与实时信息同步。

3.主动接受监督。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广大纳税人和内部人员监督,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限期整改。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统一宣传口径,突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权威性,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纳税人学校等已有渠道和方式,开拓新的宣传服务途径:一是2019年推广“钉钉”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成立推广专家团队和青年志愿者团队,对纳税人在平台上提出的疑点、难点等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和解决。加强征纳沟通平台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在征纳沟通平台上及时发布通知消息和推送内容,及时发布纳税人学堂的教学视频内容和相关纳税人培训课程,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及时精准地开展税收宣传辅导;二是划片服务精准到户,创新“上户制”纳税服务辅导,区局创新《纳税服务工作局领导分片负责办法》,在征管过程中融入“上户制”服务,将辖区范围内的纳税人按乡镇和街道划成8个区块、19个片区,由区局班子成员直接带头分片联系纳税人,进行“一户式服务”宣传辅导;三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服务”活动为契机,派出“李平税务工作室”和“婺税青杨”服务队,开动“初心快车”,对重点企业进行逐户走访,将税收政策宣传到位。

2.注重主体宣传,强化社会普法。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与区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普法质量和效果。2019年,我局紧扣“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实地走访”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服务”活动、“万名党员进万企”活动,走访纳税人,宣传税收、辅导政策、解疑答惑,多形式营造税收宣传声势;持续开展 “网络问税”活动,积极通过区政府“今日婺城”微信栏目、市局“金华税务”栏目等开展税收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配合区司法局开展“婺城普法”法律知识微信推送。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省局、市局税务系统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结合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按需设置培训课程,通过业务骨干上讲台以及邀请党校老师、法院干部、税校老师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依法治税和税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意识;结合我局夜学制度,成立各项政策师资团队,对各项新政策组织集中学习;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中,做到干部先学先行,力求为纳税人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打造体验更好更常态的办税环境。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税收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更好地服务税务工作大局。

2.认真做好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积极通过区局微信群发布通知,实时跟踪学习考试情况,确保参学人员实时参与,实现学法全覆盖。我局2019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登录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参加新个人所得税知识网络考试。关注“婺城普法”微信公众号,积极组织参加一年一度的法律考试。

3.加强执法资格考试管理。为参考人员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配合省局、市局组织的初任培训,全力为参考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时间上予以充分保障。在业务繁重、人员紧缺的情况之下,协调安排工作,为参考人员保证充足的复习备考时间;创新机制,做好“传帮带”,以岗位实训的形式,结合2019年公职人员在线学法,为新录用公务员指定经验丰富的税收一线执法人员作为指导老师,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法制意识,丰富法制知识储备。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要求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发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以“一把手”为组长,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2.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并实施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计划,实施年度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各领导班子成员向全体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困难

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情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税收政策知识不断更新,广大税务干部需要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加强税收业务知识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改革、投身改革、推进改革;在各税种改革并行推进的时期,多项改革同步、多种情况交织、多类压力叠加,需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更要进一步规范执法;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2020年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局省局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行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制度

加强对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组织领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权责清单制度有力有序、积极稳妥推行;采取“总则—权责事项表—附则”的结构编制局和派出机构的权责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注重权责清单的运用,发挥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继续推进执法公示项目的公示。推进公示进度,各单位对尚未公示的项目及时进行公示,规范公示内容及样式;建立执法公示动态更新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 的原则,以及按公开事项清单明确的执法内容、范围、渠道、时限和更新要求,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动态调整公开信息。

2.推进执法音像记录工作。一是配齐音像记录设备。二是按照《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要求做好执法音像记录,按照文字记录、音像记录、信息化存储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实现执法留痕规范化管理。

3.完善税务约谈(询问)室建设。依照总局下发的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完善相关设施,满足约谈、询问等必需具备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办公环境。

4.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探索推进法制审核的信息化建设,强化流程控制,提高审核效能。

(三)健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强化风险防控

1.推进内控制度落实。拓展内控专项制度范围,学习落实动态更新的内控操作指引;以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为重点,抓好内控制度落实;完善自我防控、部门防控、监督防控三级防控体系。

2.做好内控平台应用反馈和辅助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加强风险点管理,在平台中建立内控风险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无法内控内生化的风险点,通过指标平台,设置内控指标,生成风险数据,开展风险应对工作;通过“风险发布”、“基层内控建议”和“管理部门内控建议”模块提示风险,反映内控工作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内控平台运行分析和风险应对分析会,总结平台运行成效,研究解决平台运用存在的问题。

3.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开展内控自我评估,报送自我评估报告;围绕内部控制的目标,对高、中风险开展问卷调查,检验防控措施的执行效果;采取不同形式对所属部门及下级税务机关内部控制建立、组织、实施及内控监督平台运行情况开展督导。

(四)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发挥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深入推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向全体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

举办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学法用法考试,以考促学,继续开展以案说法,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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