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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颁布时间:2020-03-11 09:24: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在省局党委、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全程,依法担当“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使命,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法治走在前列,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多征、少征、提前征收税款,不摊派、转引税款,不占压、挪用或者截留税款。认真贯彻《预算法》,按照规定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坚持每日和金库对账,不存在混淆入库科目或入库级次的情况。依法组织收入的同时,按要求开展税收收入预测,深化经济税收分析,坚持月、季、旬税收收入进度监控和通报分析制度。

2.依法落实税收优惠。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9年,区局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包括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增值税改革、个税减免、社保费减免、翘尾因素减免等在内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税控器具维护费、加计抵减、留底退税等多项退税工作,确保纳税人享受足额优惠,大大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3.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严格区分审批和备案事项,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行政许可、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程序的要求,推进税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进一步减少涉税资料报送,简化办事程序。

4.提高办税服务质效。加大内部征管流程简化和服务提质增效,推进“最多跑一次”和网上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方式,利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等载体,搭建立体式的“智慧办税服务厅”,以互联网铺路,让纳税人快捷办税。在全市率先实现新办企业发票领用“同城通办”,与各部门协同实现新办企业一件事“同城通办”。企业注销、股权转让、房产交易、社会保险费补缴等多个一件事实现联动办理。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实现全功能化。推出“征纳沟通平台”,畅通网上交流,云端辅导。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增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防范制度性风险。

2.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备案、清理等工作,强化法制干部和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归档机制,明确议事规则,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形成重大、疑难复杂问题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解决机制。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税企座谈会、“万名党员进万企”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与纳税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纳税人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3.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通过事前论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会议集体讨论,由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区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办税服务厅或者门户网站,对办税服务场所有关信息、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等多个事项予以公示,促进执法阳光化、透明化。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补充,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为执法部门配置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实行二级法制审核机制。

三项制度的推行,进一步保障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确保了执法决定的合法合规,增强了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执法理念,也有效规避了执法风险。2019年,区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2.全力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确保税务执法和行政管理均在规范的框架内进行。推行数字人事制度,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化。

3.持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遵循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

规范行政处罚,做到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主体合法、程序规范。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行政处罚“一把尺子”。

规范税务检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确保实施税务检查的主体及程序合法,税务行政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

规范进户执法,严格限制进户执法适用范围,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结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合理合规运用执法记录仪,规范进户执法工作流程。

4.不断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信息管税,推广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异地协作平台、增值税发票动态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使用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保障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内部风险评估,查找和梳理风险点,做到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实现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深入开展年度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一案双查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税收执法专项督察,成效明显。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积极配合上级单位监督检查和接受外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健全并创新纳税人监督机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电话,聘请效能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查摆问题与不足。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积极探索诉前税务纠纷调解机制,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规范投诉事项的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依托信访工作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

2.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在网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做好记录归档。

3.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线上+线下”促进公开渠道多元化。线下通过公告栏、宣传折页、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咨询台等载体,及时向纳税人公开办税信息;线上通过咨询电话、税企微信群、门户网站、税企征纳沟通平台等渠道,以“坚持合法性、突出实用性、增强互动性、提高时效性、确保安全性”为原则,提高涉税信息以及区局动态的推送频率。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自上而下营造学法氛围。制定领导班子学法计划,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年度述职述廉同时展晒自身学法及依法行政情况。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年初制定法治教育培训计划,结合不同岗位干部共性和个性法律知识需求点,安排针对性法治培训课程。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举办法治大讲堂,推出“以案释法”系列专题材料,提高全局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确保执法风险警钟长鸣。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编印《宪法宣传专刊》,开展新任公务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干部宪法理念。

3.加强对外税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对外扩展普法辐射面。以个税改革、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为着力点,精准发力,开展对外普法。参加江干区“送法进劳务市场”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减税降费及个税政策专项宣传。联合江干区妇联,面向妇女企业家、各街道妇联的企业代表举办“新税法诚纳税”税务政策知识讲座,并现场解答女企业家关心的涉税问题。注重横向联动,主动争取区政府主导,联合商务、发改经信、科技、公安、财政、人社、住建、金融、投促等13个职能部门和街道、管委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送策入企宣讲系列活动,推动新政落地生根,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持续开展税法“六进”,开展“税宣进校园”高校财税主题交流会。积极对外宣传优秀执法案例成果,报送区普法办的案例《和谐征纳,与法同行》获得江干区“以案释法”十大优秀案例的荣誉。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较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一次性领用多个月专用发票等便利;对D类纳税人依法实施惩戒,限制其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等。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5.促进税收社会协同共治。在办税服务厅之外,借助各网格点提供纳税服务,协助完成税收治理。推动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做好破产债权申报和支持破产便利化工作,建立落实职业放贷人税费征收联络机制,认真落实“职业放贷人”税费征收相关工作。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设置法制科作为专门的法制机构,合理界定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配置专职法制干部,培养公职律师,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

2.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内培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成为公职律师,对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拓宽法治工作视野,凝聚推进法治建设的内外合力。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认真落实议事规则,形成一把手总体抓、各分管领导分线抓、各科室协同抓的依法治税工作格局和持续部署推进的常态化领导机制。

2.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法制科牵头,联合综合业务科室,分别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风险事项,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实际制定风控措施,汇集形成全局风险防控操作指引手册,统一操作规范,完善长效机制,为防范风险、规范执法、依法治税保驾护航。

二、下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思路

2019年是税务机构合并后运行的首个整年,在持续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区局各项工作展现了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减税降费工作实效显著,实施法治税务、推进依法治税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江干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税务力量。但是,税收法治建设中仍存在着短板和不足,比如税务干部的法治理念还需加强,行政执法不够规范,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所欠缺,二级内控仍需完善等。

2020年,区局将认真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税收收入这一中心,牢牢抓住依法治税这一重点,切实落实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对法治工作的部署:一是持续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个税汇算等重点工作稳妥落地,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继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合作,整合普法资源,推进深度普法,拓宽普法广度,聚焦普法准度,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重视税收法治人才培养,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税务干部队伍,夯实依法治税人力基础;五是努力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深化税务司法协助,提升涉税纠纷解决能力,保障纳税人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

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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