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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颁布时间:2020-03-16 15:43: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税收收入平稳增长。面对“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实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严峻的收入形势,加强组织收入分析,一方面抓好清理欠税,另一方面深挖增收潜力。配合区政府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清理,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落实社保费征缴职能划转等。2019年累计组织收入38.3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6.22亿元,同比增长8.34%。社保基金及非税收入12.17亿。

2.全面落实优惠政策。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理念,抽调骨干建立专班和工作团队,负责及时答疑解惑。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纳税人需求,通过线上推送政策和线下走访宣传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培训辅导。2019年,各类减税降费规模达4.35亿元,其中税收减免3.54亿元,社保费减免0.81亿元,有效地发挥财税政策“有形之手”的作用。

3.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神,根据总局系列文件,加强税务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资料,实现审批“零超时”。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性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前置程序,通过内网审核的方式,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各个环节。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局《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通知》的要求,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公开。自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未发布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体议事方式。设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纳入2名公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

2.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大力推进阳光税务建设。搭建了1个约谈室,配备了2台执法记录仪,明确音像记录的执法事项和执法环节,实现执法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采集谁公示”的原则,对照《行政执法公示指引1.0 》涉及的16项分类37项公示清单,加强公示衔接。拓展多元化公示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浙江税务官方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主动公示。集中梳理调整权力清单,做好200余项涉税事项梳理,完善办事指南信息。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遵守《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17年第3号)文件,规范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落实“一事不二罚”。

2.开展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做好市局对区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税收执法高风险领域管理情况开展执法督察。对内部管理方面,开展专项审计、内部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内控平台监督。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157号)要求,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动态运行总局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和省局内控辅助平台,通过内控管理系统、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行政管理风险监控分析系统等6个子系统,借“大数据”之手挖掘日常执法过错26大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从源头上实现了防微杜渐。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12366热线等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有效维护纳税人权益。二是畅通“三员”队伍监督渠道。建立特邀监察员、民主监督员、行风监督员沟通交流机制,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设置工作去向牌,多渠道地了解和掌握意见和建议。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和衔接机制,提高税务应诉和调解工作质效。高度重视相关风险防范,并及时向就税务重大事项征求意见,邀请公职律师参与决策。2019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管理工作规程》,建立议案办理的责任机制,对上级转办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9年受理12366投诉6起,12345受理举报71件,全部按时完成办结答复。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积极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针对行政权力、政策法规、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公开内容进行明确,按时予以公开。

2.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短信、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重点做好“最多跑一次”等宣传工作。推广钉钉征纳沟通平台。已激活企业数(含个体)8103户,激活人数7447人,群数量20个。通过纳税人学堂、税小蜜等功能,及时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抓牢服务提质增效。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务事项预审岗,将咨询、导税、预审等功能前置,按需求分流办税人群,有效释放窗口压力。通过税务、社保、农商行三方数据共享,联合银行网点拓展服务渠道,失地参保流程由原先10天跑3趟4个部门变为“就近跑一次”,大幅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2.抓实便民办税建设。进一步精简报送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出容缺受理服务,做好企业开办、注销“一网办结”和不动产转让“一网通办”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硬件建设、自助区设备升级、导税区人员优化等方式,有意识地引导纳税人运用电子办税,网上综合办税率提高到了87.97%。

3.健全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积极开展201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落实纳税人激励措施,树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纳税信用价值导向。通过风险管理、欠税公告、实名制办税等征管举措,提高了税法遵从度。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坚持税务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并对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清理无证上岗的税收执法人员。2019年,新进公务员参加岗前培训率100%,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2.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区局已有2名干部通过司法考试,多名年轻干部准备税务师考试,现已充实到专业领域工作,形成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动态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实现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

2.实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充分发挥领导讲法宣法的示范作用,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活动,不断强化全局上下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依法治税”的思想贯穿始终,提高依法治税的质量和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现代化“六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的领导有机统一。将法治税务工程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载体,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年度述法评议、考核评价等制度,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使其参与到涉税破产案件、规范性文件审核、普法宣传等法治工作中。

(二)抓好税收普法工作。按照《衢州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文件的要求,不断加强“高质量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通过减税降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六进普法宣传”等举措,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总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内控平台监督防控,不断利用大数据加大执法督察力度。

(四)全面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

 2020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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