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浓缩饲料取得厂家开的免税普通发票,对外销售能否免征增值税?
购进浓缩饲料取得厂家开的免税普通发票,对外销售能否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分饲料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的批示,现将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如下:
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
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
(五)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根据上述规定,“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值税”,是指符合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饲料产品,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贵公司对外销售浓缩饲料可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