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次取得劳务报酬,每次不超500元,是否需代扣个税?
个人一个月内在公司多次取得劳务报酬,每次不超500元,是否需代扣个税?
参考《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因此,贵司应该将此人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报酬所得合并计算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一个月内在公司多次取得劳务报酬,每次不超500元,是否需代扣个税?
参考《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因此,贵司应该将此人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报酬所得合并计算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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