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关联交易,还需要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吗?
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还需要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还需要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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