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同一个年度考了3个证书,个税附加扣除能否扣除3600*3?
答:《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一个人同一个年度考了3个证书,也只能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