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留存的同期资料需要保存多少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二十四规定,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的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10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二十四规定,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的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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