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服务协议,发生费用中的火车票、机票,我们是否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的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依据上述规定,劳务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发生的火车票、机票,贵公司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