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给公司收取的利息超过500万,是否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四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借款给公司收取的利息超过500万,不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四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借款给公司收取的利息超过500万,不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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