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进项税额怎么抵扣
【问题】
我们现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目前处于辅导期,税局说这月的进项不能抵扣,下月才能抵扣是有这规定吗?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40号)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