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发生股权转让业务没交印花税,处罚依据是什么
【问题】
公司在今年年初发生股权转让业务,但是没交印花税,如果现在处罚,依据是什么?
【答案】
《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贵公司可能会被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建议尽快补缴。
【问题】
公司在今年年初发生股权转让业务,但是没交印花税,如果现在处罚,依据是什么?
【答案】
《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贵公司可能会被按照上述规定处罚,建议尽快补缴。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