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不动产发生的租金支出,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
我公司在香港租赁不动产发生的租金支出,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答案】
财税「2016」36号: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根据国税函「2006」884号,中国与香港的税收协定规定,不动产所在由不动产所在国征收所得税。
所以您公司在香港租赁资产发生的不动产租金支出,不需要代扣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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