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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没有红字发票已抵扣进项税额,应何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12/27 14:34:12 字体:

  【问题】

  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开具了信息表交给销售方,但是销售方当月没有开具红字发票,或者开具了红字发票并没有及时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应当在哪个月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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