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已确定不再支付,可否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
【问题】
一笔3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已确定不再支付,可否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
【答案】
一笔3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已确定不再支付,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不能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
法规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301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