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客户旅游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问题】
企业组织客户旅游发生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