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扣除的研发设备折旧可以全部选择加计75%扣除吗
【问题】
研发设备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对于一次性扣除的研发设备的折旧可以按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折旧全部选择加计75%扣除吗?
【答案】
可以。政策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三、折旧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一)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