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留抵进项税额为零,可以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吗
【问题】
2019年3月份留抵进项税额为零,可以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吗?
【答案】
《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07.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增量留抵税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税额为0,因此其增量留抵税额即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上述国税总局解答分析可知,2019年3月份留抵进项税额为零,2019年4月及以后月份每个月都有留抵进项税额,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进项税额大于50万,则可以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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