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生活服务包括哪些
【问题】
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生活服务包括哪些,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生活服务业”项下的都可以吗?
【答案】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即: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因此,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的附件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属于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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