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既用于办公也用于住宿,取得代开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
【问题】
职工长期在外地出差,在当地租赁的房屋既用于办公,也用于住宿,取得代开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案】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问题】
职工长期在外地出差,在当地租赁的房屋既用于办公,也用于住宿,取得代开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案】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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