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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所得,应于什么时候到哪里去申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0/09/04 09:29:10 字体:

【问题】

  我是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了所得,应于什么时候到哪里去申报

【答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规定:

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第八条: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九条: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的,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所在的公历年度,为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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